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张白岗)
发布时间:2018-08-17 15:14:11
张白岗:
本院受理原告王长勇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审判庭(法官琚红金0372-3163867)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周娜
联系方式:0372-3163898
安阳县人民法院
2018年8月17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