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下午,安阳县人民法院铜冶法庭干警驱车80余公里山路,深入大山深处都里镇三里湾村,上门为因交通事故受伤年逾六旬的董老汉办理了立案和委托手续。
2018年2月12日13时许,董老汉驾驶摩托车在路上行驶过程中与被告王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董老汉胃破裂、肱骨干骨折、面部及身体等多处受伤,董老汉共住院19天,先后花去医疗费等各项费用6万余元。出院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董老汉决定起诉王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现在坐着轮椅,出山一趟不容易,我想打官司你们能来吗?”8月初,董老汉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通了铜冶法庭立案室的电话,法庭庭长平国良在了解到董老汉的实际情况后,决定尽快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由于董老汉村庄在大山深处,山路崎岖难行,8月8日13时许,刚吃过午饭,平国良带领法庭干警决定提前出发,并电话与董老汉进行了沟通,约定了时间。行车途中,由于正处于汛期,部分路段正在施工进行防汛除险,警车沿着崎岖山路前行先后两次被堵,干警多方联系,辗转河北磁县、涉县等地绕行,行程2个多小时,到达了三里湾村口。得知法庭干警要上门来,董老汉坐着轮椅提前到村口等候。干警推着董老汉来到其家中,审核了相关材料,现场为其办理了立案和委托手续。期间,平国良庭长还对董老汉进行了安抚,叮嘱其安心养病、好好生活,法庭会尽全力提供司法服务,确保其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