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段玉红、郭新爱、李晨光)
发布时间:2018-08-07 11:06:46
段玉红、郭新爱、李晨光:
本院受理安阳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522执974号失信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2017)豫0522民初470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依法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联系人:武 锋
联系电话:0372-3163997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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