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崔向杰)
发布时间:2018-08-01 17:47:33
崔向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审判庭(法官杜继霞0372-3163868)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付颖
联系方式:0372-3163899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