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李艳波)
发布时间:2018-07-20 08:41:18
李艳波:
本院受理原告李秀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公告向你送达(2018)豫0522财保444号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承办法官:王马飞
联系电话:0372-3163821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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