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总算回来了,俺代表银行谢谢你们!”7月5日下午,安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银行代表刘某看着法院工作人员将2300余万元执行款转到自家银行账户后,紧握执行干警的手长时间不放上下摇晃不停,连连表示感谢。
原告某银行与被告路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路某偿还原告借款19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路某未如期履行。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安阳县法院执行此案。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干警经过走访和调查,迅速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汤阴县境内的18844.75平方米房产及面积为39153平方米的土地等抵押物。为确保银行合法权益尽快得以实现,执行干警经过合议,决定对该房产和土地予以司法拍卖。干警多次到现场,对房产及房内物品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后,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了资产评估。2017年5月和6月,安阳县法院先后两次将拍品上传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均因无人竞标而流拍。2017年10月,因拍卖未果,法院以标的物评估价的75%进行公开变卖,仍然未能成交。
抵押物未能变现,成了银行的一块“心病”。执行干警却没有气馁,并及时转变执行思路,再次找被执行人协商执行事宜。“现在房产和土地被查封无法增加收入,可借银行的钱利息却一直在增加,这样拖着总不是办法啊!”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多次进行交流,并积极帮助其寻找可投资项目。“这一段我心里想了很多,你们为我的事费了不少心,我也想再搏一搏。”最终,被执行人路某决定,利用自己的房产和土地投资新的项目,尽全力偿还银行借款。直至7月5日,被执行人路某先后分四次将所有案款转到法院账户。当日,干警通知银行工作人员来到法院,一块儿到财务部门进行了转账,随后办理了结案手续。至此一起2300万元的案子画上了圆满句号,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