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毕桂花)
发布时间:2018-06-26 08:09:00
毕桂花:
本院受理原告舒化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0522民初2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马长军
联系电话:0372-3163863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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