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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创新调解方式“视频探视”赢赞誉

  发布时间:2018-06-22 12:24:12


    “我大老远跑来,想要回我非婚生女儿的抚养权,法官您可得帮帮我呀!”6月21日,家住浙江省丽水市的谢某来到安阳县人民法院许家沟法庭起诉王女士,要求要回他与王女士之间现已4周岁的非婚生女儿。

    原告谢某与被告王女士于2012年在打工途中相识,2013年开始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女儿。2016年10月,被告称要带女儿回娘家,至今未归。原告谢某认为,女儿在原告处出生并已经生活长达3年之久,与原告及其父母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再加上原告有固定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可以为女儿提供良好的成长和生活环境,请求要回女儿的抚养权,但被告王女士坚决不同意。

    接到此案后,承办法官刘美云经过走访,对案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被告王女士回娘家未归,原因是当时其父亲有病无人照顾,自己为尽孝心才留下来的,时间久了,又在安阳本地结婚生子。之后,法官刘美云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在双方情绪缓和时,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积极约见双方当事人继续做工作。考虑到原告是外地人,路途遥远,为减少其奔波劳顿,法官决定加大调解力度,力争让当事人只跑一趟。

    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分别与原被告做思想工作,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进行调解,并开导当事人要从长远考虑,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着想。“路途遥远,探望女儿不太方便,现在通信发达,通过视频也是可以的呀!”法官刘美云的一番话,推动了案件调解进展。至14时许,双方当事人的心结被打开,调解工作达到了原、被告的认可。最终,双方达成了女儿由被告王女士抚养,原告谢某每月可以通过视频形式探望女儿的和解协议。整个调解过程持续6个多小时。

    办完调解手续后,双方当事人以及被告王女士现任丈夫一起吃了顿“团圆饭”。原告谢某为女儿买来了好多玩具和糕点,叮嘱王女士要好好照顾女儿,王女士向谢某表态一定好好带孩子,其现任丈夫也表示会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照顾好孩子。最后全部人员合影留念,案件圆满达到化解,赢得了广泛赞誉。

责任编辑:刘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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