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王庆丰、琚芳英)
发布时间:2018-06-01 21:00:46
王庆丰、琚芳英: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文峰区老范布业商行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2017)豫0522民初167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联系人:武 锋
联系电话:0372-3163997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责任编辑:刘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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