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辛爱文)
发布时间:2018-05-31 16:04:09
辛爱文:
本院受理原告安阳县柏庄市场保平布匹批发部诉你与龙金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522民初23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李晔
办公电话:0372-3163876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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