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连爱平)
发布时间:2018-05-28 11:29:12
连爱平:
申请人吴延华与你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安阳市东风路香榭丽舍12号楼2单元4层西户房产一套房产拍卖成交确认书、(2018)豫0522执恢45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承办人:李金义
联系电话:0372-3163890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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