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耿瑞花)
发布时间:2018-05-23 11:58:30
耿瑞花:
本院受理原告李雪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22民初1996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原告李雪红与被告耿瑞花离婚。自2018年5月23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办法官:魏志强
办公电话:0372-3163853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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