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吴金书、李扶花)
发布时间:2018-05-15 17:57:25
吴金书、李扶花:
本院受理原告付雨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522民初25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铜冶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人:平国良
联系电话:0372-5656962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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