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段玉红、郭新爱、李晨光)
发布时间:2018-05-09 18:46:05
段玉红、郭新爱、李晨光: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安阳通泰物流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2017)豫0522民初470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联系人:武 锋
电 话:0372-3163997
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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