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县法院在北四楼会议室举行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心理辅导员”授聘仪式,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尚用亲自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张建新等三名同志颁发聘书,此举标志着该院在未成年人员审判工作中引入“心理咨询师”工作进入实质阶段。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玉萍宣读下发了《安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中引入心理辅导员制度的暂行办法(试行)》、《安阳县人民法院关于聘任张建新等同志为心理辅导员的决定》等文件,并对拟聘任辅导员张建新、杨秀君、曹志慧三名同志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仪式上,该院高尚用院长亲自为三位心理辅导员颁发了聘书,国家二级咨询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张建新作为“心理辅导员”代表进行了发言,张建新辅导员在发言中指出,安阳县法院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引入心理辅导员制度,是一次积极而成功的探索,必将对进一步提升未成人审判工作层次水平起到极大助推作用,其必将和其他两名同志一道尽其所能、认真履职,为安阳县法院未成人审判事业贡献自己的汗水和力量。
该院高尚用院长在最后讲话中,对新受聘的张建新等三名“心理辅导员”表示了热烈祝贺和真诚感谢,并强调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中引入“心理辅导员”进行心理矫正,既是中央及上级法院有关“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工作原则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与心理咨询师双方的合作,更是为提升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质效、推动家事案件审判改革、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创新和有益探索,该院一定会不遗余力的进行贯彻探索,并在司法实践中进行检验和及时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