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耽误农时,6月2日,安阳县人民法院法官赵向明带领书记员谢小慧驱车30余公里,深入辖区东部辛村镇西南庄村,现场开庭审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原告刘景辉诉称,早在1993年,其父亲在西南庄村分得责任田3.79亩,后因原告父亲去世,原告暂无能力耕种承包的耕地,为避免耕地撂荒,便与被告刘新平协商,暂时由其代耕,自己到外地生活。直至2013,原告刘景辉才知道,国家根据土地承包的面积给予粮食补贴,遂要求收回该土地,并要求被告刘新平返还10余年国家发放的补贴款4440元。
“时值三夏农忙时节,咱不能让群众因诉讼耽误了收麦。”为给他们诉讼提供便利,法官赵向明决定将法庭搬到西南庄村案发现场。15时30分,法官宣布开庭,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后,双方在耕地的亩数和补贴金额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刘新平表示,争议耕地应该是3.75亩,耕种期间还交了多年的农业税,应从国家发放的补贴款中扣除;原告刘景辉则坚称,争议耕地就是3.79亩,始终不同意调解。17时许,因双方分歧较大,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没有当庭宣判。承办法官赵向明表示,将不放弃对此案的调解工作,会尽最大努力,力争在夏种前圆满解决此案,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