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获悉身边熟人结婚心切的情况下,竟通过网络注册一QQ号,冒充女子与其谈恋爱骗取钱财。近日,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案,被告人荣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现年28岁的被告人荣某系安阳县东部人,无固定工作。2014年底,其听说村民赵某结婚心切,为娶媳妇的事慌了神儿,因手头拮据,便产生利用网络骗取赵某的歪念。同年12月,赵某冒充女性注册一QQ账号,并将被害人赵某加为好友,在网上通过QQ聊天工具和赵某谈起了恋爱,经过一段时间,在获取赵某的信任后,被告人荣某以自己有外债需要还款、通话需要购买手机、双方见面需要路费等各种理由,分十次让赵某往其提供的银行卡上汇款共计34800元,随后挥霍。因荣某多次索要钱财,引起了被害人及其家人的怀疑,赵某遂报警求助。2015年初,被告人荣某被公安民警抓获。案发后,被告人荣某已将骗取的钱财全部归还被害人。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荣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34800元,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退还被害人赵某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