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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时一个月 见了两次面 领了三万元

安阳县法院快速高效执行为农民工“雪中送炭”

  发布时间:2015-12-14 15:07:56


    “正在为住院费发愁,没想到怎么快就为我讨回了赔偿款,太感谢法院了,真是雪中送炭啊!”12月14日,正在医院为家人办理住院手续的农民工陈某,接到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取款通知电话,领取三万元赔偿款后,连连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2014年夏天,原告陈某在被告田某承包的工地上打工,同年7月2日,陈某在拆除木工固定模板的钢管时,被突然倾倒的钢管扎伤,当日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因赔偿费用未能协商一致,双方形成诉讼。今年4月16日,安阳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田某赔偿原告陈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三万余元。9月7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田某仍未履行判决义务。11月13日,陈某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当日,执行干警向申请人陈某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为减轻其诉累,专门告知其以后有事可以直接打电话,不要来回奔波,案件有进展也会尽快告知。执行干警一方面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田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另一方面主动通过其家属做田某思想工作。“上了失信黑名单不仅仅是出行受限,作为工头既毁了名誉又赔了生意,得不偿失啊!”“如果不履行,将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举措,后果非常严重,你自己可以综合考虑一下。”执行干警通过耐心细致的明理释法,被执行人田某终于同意和解此案,并主动将三万元案款转到了法院账户。12月14日上午,执行干警电话通知申请人陈某领取赔偿款,当日,陈某妻子因病住院,正在为住院费发愁的陈某迅速到法院领取了该笔款项。整个案件“用时一个月”,申请人陈某仅与执行干警“见了两次面”,赔偿款“领了三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焦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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