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安阳县法院张庚文同志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5-08-19 16:34:34


    8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正式文件,安阳县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负责人张庚文同志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该同志也是全省荣获此项殊荣的唯一一名基层法院干警。

    该同志自2013年8月担任办公室负责人以来,经过三年的辛勤努力,使该院信息工作成功实现了由落后到先进、由平庸到一流的华丽蜕变,2013年、2014年该院信息工作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基层法院”,其本人也连续两年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其主要做法是:一是头脑清醒,始终扭住信息工作这根主线。该同志自担任办公室负责人第一天起,就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法院信息不仅承载着法院部门间、各兄弟法院以及上下级法院间相互学习交流借鉴的重要平台的使命,更是各级领导特别是本级主要院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和支撑依据,该同志在思想认识和政治头脑上对信息工作的一贯高度重视和时刻关注,是该院信息工作连年来保持全市、全省法院优秀行列的决定性因素。二是亲力亲为,既当信息审核人又当一线撰稿人。在具体工作中,该同志作为党组成员、办公室负责人,除了负责对该院所有信息的审核签发外,还三年如一日甘当一线信息员,该同志长期以来在信息工作中的亲力亲为、率先垂范,为该院近三十余名信息员、乃至全院干警都作出了榜样表率。三是善抓善管,为该院信息工作实现飞跃发展注入不懈的动力源泉。该同志在信息工作中始终把精细管理作为第一要诀,定期邀请上级单位信息工作相关领导到该院进行教育培训,定期下发组织学习最高院、省高院等省级以上单位采编信息条目,并坚持每月信息工作通报,相对科学完善的信息工作激励奖惩机制得到初步建立。

责任编辑:焦保顺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581823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