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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05-27 17:49:08



签订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与人大代表(左二、左三)握手并致谢。

    “您俩是人大代表,俺相信您,这事就这么办吧!”5月27日,在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办公室内,通过两位人大代表的积极参与,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顺利得到调解,做到了案结事了。

    一起普通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因为一次付清和两次付清赔偿款问题迟迟形不成调解意见。为此,该院专门邀请了当事人所在地的两位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到案件的调解中。“被告先赔偿你22万,剩余3万元到10月1号前付清,如果你不放心,我可以先借给你3万元,你放心,有我俩在这钱肯定少不了。”两位人大代表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式,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了第一批赔偿款22万元。

    该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当地群众中具有较高社会威望和公信力的特点,积极邀请他们参与到案件的调解、听证和执行活动中,并将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大批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今年以来,该院已邀请代表参与法院各项工作70余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收到了良好成效。

责任编辑:焦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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