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安阳县人民法院民庭法官驱车深入到西部40余公里外的善应镇山区脚下,顺着碎石山路徒步进入一钠长石矿区,登上山顶对一起因高压线塔引起的侵权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验。
原告钠长石矿负责人常某诉称,其于2010年2月份在安阳县善应镇山区取得了0.14平方公里的钠长石采矿权,在取得《采矿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后,对该山地的钠长石进行开采。2014年9月份,因矿区现货矿石存量过少,常某到矿区安排采矿时,发现矿区山顶上多了座高压线塔,电线从矿区上空通过,导致矿区不能进行爆破作业或机械生产。因多方交涉无果后,原告常某将供电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移除输电设施、恢复原状等。
为尽快查明案情,尽早化解矛盾纠纷,该案承办法官及时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并约定4月10日共同对侵权现场进行现场勘验。当日上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颠簸,法官们抵达善应镇山脚,徒步进入矿区后,通过图纸对矿区概况和位置进行了了解,对高压线塔进行了目测。高压线塔地处矿区最高的山顶上,为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法官决定登上山顶高压线塔位置进行现场勘验。山路陡峭崎岖,稍不留神就会滑跌下去,法官抓住杂草树木,你拉我扶,毅然克服困难,历经四十多分钟后登上了山顶高压线塔处。法官在现场绘制了勘验图,对矿区界址及高压线塔的位置进行了标注,在倾听了双方当事人意见,明确相关情况后,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就部分问题达成了一致。此次现场勘验,有效缓解了双方矛盾,当事人也对法官亲临现场进行勘验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