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安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尚用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许某抢劫一案,经过合议,当庭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该次庭审活动通过网络全程进行了视频直播。
为充分发挥院长、副院长等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安阳县法院推出了“院长办案制度”。该制度规定,院长、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以及未在业务庭担任职务的审委会委员,主要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和发回重审案件,且每年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数不少于10件,庭长则按照院内均衡分案的相关规定执行。这一制度的落实,不仅为全院干警依法、公正、高效地办理案件树立了表率,而且也带动了干警办案的积极性,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收到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