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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化民忧 及时解民愁

安阳县法院干警冒雨连夜跨省调解结案获称赞

  发布时间:2018-05-15 18:21:48




    “非常感谢,没想到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俺就拿到了25万元的赔偿金!你们真心为老百姓着想,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作风真的令我们钦佩!”。5月15日上午,家住山东省东明县程某专程来到安阳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保护伤者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红锦旗送到该院许家沟法庭庭长刘美云手中,以表谢意。

    2017年2月28日上午,在安阳县铜冶镇境内,家住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的被告李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下坡时,与站在一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尾的原告程某发生交通事故,经安阳县交通部门认定,被告李某负全部责任,程某无责任。经鉴定,程某构成九级伤残。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开庭时,原被告双方对残疾赔偿金认定标准存在分歧,原告认为应以城镇居民标准认定,被告认为应以农民标准认定,双方意见不一。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是外地人,来去不方便,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宗旨,该院法官刘美云多次通过电话、微信方式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但原被告意见分歧仍然较大,双方僵持不下。为尽快解决矛盾纠纷,法官刘美云决定巡回办案,并与书记员一起,连夜驱车赶往千里之外的被告所在地进行调解。行驶途中,突降大雨,但干警们没有因此而停歇,仍冒雨前行,经过7个多小时,到达目的地安徽省宿州市。第二天早上,她们顾不上路途的颠簸,立即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原被告看到办案人员不远千里上门化解纠纷,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刘美云趁机做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方法,逐个谈心、解惑。最后,原被告双方同意各让一步,以调解方式结案。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5万元,至此,案件划上了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刘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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