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谢伏全)
发布时间:2017-10-13 15:03:25
谢伏全:
本院受理原告刘双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安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办法官:李文涛
电话:0372-3163980
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刘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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